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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重大利好!降解塑料列入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发改委发文!怎么申请?

发布时间:2021-06-29 | 浏览:4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17]2135号)同时废止。


5月1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污染治理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655号文),可降解塑料废塑料资源化利用属于《管理办法》中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项目,可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石化、化工、煤炭、焦化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也可获得中央资金支持。


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45%、60%、6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 万元,重大创新示范项目除外。

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按东、中、西 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20%、25%、25%控制。其中,县级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40%、50%、5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5000 万元,重大创新示范项目除外。
节能减碳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补助。
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方向,包括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项目建设。废塑料资源化利用可降解塑料项目属于循环经济发展方向。
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其中,秸秆(农林剩余物)综合利用项目、海水淡化工程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控制。
突出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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