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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4 | 浏览:632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加快技术创新、产业化生产及推广应用,突破一批关键材料核心应用技术,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8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列入《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范围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 

  为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立足助企惠企,新材料生产企业产品虽未在《参考目录》范围,但符合《奖励办法》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产品名称及性能指标要求的,也可进行项目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详见《奖励办法》(可在省工信厅网站https://gxt.fujian.gov.cn“政策法规”栏目查询下载)。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2021年度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提供规范、完整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盖章。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有关新材料产品名称及性能指标等内容应与《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一致。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胶装成册),同步报送电子版(WordWPS格式刻录光盘,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三、其他事项    

  各地工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认真把关严格审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查询,确保申报企业不在“失信黑名单”内,并正式行文出具初审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一同上报我厅。收件截止时间20226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虹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省工信厅新材料处 

  联系电话:0591-8780067987568954 

  传真:0591-87569054 

  电子邮箱:fjcl@gx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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