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闽政办〔2017〕90号)和《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绿〔2017〕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同时对到期的2019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进行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我省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粮油、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中,评定“2022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022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到期的2019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主体可自愿申请复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及品牌应符合《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新申报及复评品牌,需按附件1-4的要求,提交一套申报书,其中说明性文字要求准确、精炼,佐证材料要真实、有效,封面、承诺书及佐证材料均要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二)评定程序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推荐名额(附件5),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2022年9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审核意见和推荐汇总表(附件7)纸质件及电子文档对口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或省林业局或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级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初评,并于10月10日前将初评结果报送省品评办。省品评委根据初评情况,评选确定品牌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单位: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联系人:肖伟
联系电话:0591-87878202
Email:fjnypp@126.com
省林业局
联系单位:改革发展处
联系人:伍清亮
联系电话: 0591-88608099
Email:lytcyc@126.com
省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单位:渔业与质量监督处
联系人:于槚槚
联系电话:0591-87873731
Email:fjfq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