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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入库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 浏览:1237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发展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在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培育一批掌握“杀手锏”技术突破“卡脖子”技术的企业,蓄积产业发展新动能,根据《关于做大做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若干措施》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入库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遴选条件

根据企业新材料新能源领域技术先进性,以技术突破后形成的产品市场潜力大、市场规模大且企业技术实力在国内国际具有领先地位等为标准,遴选一批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企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主要创新活动在龙岩市;

2.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团队;

3.近三年年均研发投入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5%,超过5000万但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4%,超过2亿元但不超过4亿元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3%,超过4亿的企业年均研发投入不少于1200万元;

4.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并可转化为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前景

二、入库遴选程序

1.线上申报。8月31日-9月20日中午12点,企业登录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通过龙岩科技创新服务平台www.lykjcx.cn主页链接进入)填写《2022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入库遴选表》,指南代码(2022FRD01),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对应佐证材料,上传相应扫描件至龙岩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2.审核推荐。9月20日中午12点-9月26日,各地科技部门负责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系统提交到市科技局。同时将纸质版《2022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入库遴选推荐表》寄送至市科技局。各地科技部门要合理安排好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如实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2022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核实意见表》,签字盖章后留存备查;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遴选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3.市科技局对各县(市、区)推荐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确认,并予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

1.加大组织宣传。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宣传,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应报尽报。

2.企业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遴选材料,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企业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遴选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按时报送材料。各地科技部门于9月20日前,将纸质盖章后的《2022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入库遴选表》和对应佐证材料(各一式五份)、《2022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入库遴选推荐表》(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科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邱孝聪 0597-3220575,郭  蔚 0597-3220578

 

附件:1.2022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入库遴选表

      2.企业情况补充说明简明表

      3.2022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入库遴选推荐表

      4.2022年度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核实意见表

 

                                  龙岩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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